Wednesday, December 2, 2009

我不要当老板

我的老板带家人旅行去了,星期一去,星期六才回。

本来很羡慕老板可以逍遥自在地去旅行,但是后来知道他连旅行都在做公事之后,我就一点就不羡慕他了。

我的老板今年才三十七岁,很年轻。平时工作很认真,也很‘神经质 ’,可以工作到不用吃饭,在公司待到八、九点才回家。他去旅行的第二天就打电话回公司问公司的事,而且email给他的东西他很快就有回复。没错,他带手提电脑旅行去。

可以了解,因为公司是他的,公司花的每一分每一豪都是他的心血。

我想,我宁愿当个打工仔,八点-五点工作,五点之后就完全不关我的事,不像老板,没有上班时间,也没有下班时间,一大堆的东西要他作决定。

这就是- 代价。

1 comment:

  1. 我没有大志, 只愿意做一个小小的打工仔就满意了,呵呵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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